《解放日报》1997年10月14日发表礼赞交警《光荣的道歉》一文,文中“我依然遁老路下班回家……”一句令人费解。不想,1997年10月16日《报刊文摘》上《警方,一次光荣的道歉》,摘文竟然不舍“遁老路”之原病。
“遁”(音dùn)者,《新华字典》释义为“逃避”。似乎“我依然‘避开’老路下班回家”可通,但“遁”是非及物动词,无缘取代“避开”表达全句的意思。观全文,作者之所以礼赞交警“道歉”,是因为途见“老路”的变化而发的感慨,可见是不要避开老路的意思,到是因为“照走”老路而引发作者写这篇文章的。由此得出判断,“遁”字当是“循”字才对,句中应是“我依然循老路下班回家……”。
“遁”者逃避,“循”者遵循,二字意义完全不同,遵“循”逃“遁”一字疏,险致南辕北辙解。愿“循老路”者,勿再“‘遁’老路”矣。
浙江宁波大学
叶小草